
近日,國家林業和草原局、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<<關于支持電開發建設規范使用林地草地有關工作的通知>>(以下簡稱<<通知>>),明確從科學布局、改造升級、手續辦理、指導監管四大方面,統籌風電開發建設與林地草地保護,推動風電場項目規范使用林地草地,促進風電高質量發展。<<通知>>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。
此次政策的出臺,既是落實新型能源體系建設、提升新能源供給比重的重要舉措,也是強化林草資源保護、推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的關鍵部署,為風電行業規范、綠色發展劃定清晰方向,也為相關建設企業提供了明確的執行準則。
科學布局:明確定位,劃定禁限建區域
<<通知>>明確要求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與發改、自然資源、能源等部門做好規劃銜接,提前指導項目選址,鼓勵風電開發空間集約復合利用,優先布局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等區域。
同時劃定嚴格禁建區域,生態保護紅線、自然保護地、重要濕地、重點國有林區"林地草地內,不得新建、擴建電場項目。在禁建區外開發建設的,風機基礎、施工檢修道路等設施使用林地草地時,需避讓國家級公益林喬木林地、400毫米以下降水區喬木林地、基本草原、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等區域。
確需占用野生動物棲息地的,需嚴格評估并修建野生動物通道;國家級重大項目經論證無法避讓的,可按規定占用基本草原國家林業和草原局。
改造升級:分類施策,強化生態修復
針對已建成風電場項目改造升級,<<通知>>實施分類管理:
1.生態保護紅線、自然保護地內的已建項目,原則上不進行改造升級;
2.紅線及保護地外,重要濕地、重點國有林區、基本草原內的已建項目,可按集約化、節約化原則改造升級;
3.鼓勵將改造后閑置建設用地修復為林地、草地、濕地,推動風電開發與生態修復融合發展;4.上述區域內項目用地期滿后,需逐步有序退出并完成生態修復。
手續辦理:依法依規,嚴控建設流程
新建、改擴建風電場項目,需嚴格按規定辦理林地草地審核審批手續,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,同步完成建設用地審批;若涉及濕地、野生動植物保護區域,需嚴格遵循<<濕地保護法>><<野生動物保護法>>等法規要求。
<<通知>>明確嚴禁通過違規改造現地的方式規避禁限建規定,施工檢修道路應優先利用現有道路,確需新建/擴建的,需結合防火路、農村道路建設,嚴防水土流失;經論證無法恢復的施工道路,需與檢修道路一并辦理永久使用林地草地手續。
指導監管:全程把控,落實生態責任
各級林草主管部門將加強部門協調,推進風電項目用地用林用草聯動審批,實施全過程監管。同時要求項目建設做到兩大核心要求:
1.森林草原防滅火設施與電項目同步規劃、設計、施工、驗收;
2.用地單位需加大生態影響監測,落實保護措施,保障鳥類等野生動物遷徙安全,臨時用地期滿后及時恢復林草植被,項目退役后優先將用地修復為林地草地。
此外,<<通知>>對政策實施前的項目作出過渡安排:已核準(備案)項目使用草地的,按原預審意見執行且不得擴大面積;僅通過用地預審未核準(備案)的,統一按本通知規定執行。
綠建解讀:政策賦能,綠色發展迎新機
此次兩部門聯合發文,為風電行業發展劃定了"綠色底線",也明確了"發展方向",標志著風電開發正式邁入"生態保護與產業發展雙贏"的新階段。對于綠建建設集團而言,這一政策既是規范施工的行動指南,更是搶抓綠色能源建設機遇的重要契機。集團將嚴格遵循政策要求,把生態保護理念融入風電項目選址、設計、建設、運營全流程,以集約化建設、標準化施工、生態化修復為核心,踐行綠色建造理念,在落實新能源建設任務的同時,守護林草生態資源,以專業實力推動電項目高質量落地,為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貢獻綠建力量。綠建建設集團,始終以"踐行全球綠色標準,推動智慧基建與自然共生"為企業使命,并擁有完備的專業資質。若您有需求,歡迎隨時聯系我們,攜手共筑綠色能源未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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